产、股、债权

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债权

类别:产、股、债权日期:2022-06-1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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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以下标的物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1、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起拍价:74730672元】
债权中包含抵押物情况:
阜康市迎宾路8号所属流动资产存货、房屋建筑物、设备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宗地及建筑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性质:商业用地;总面积:4万㎡;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存货,主要是在用周转材料共6464项;房屋建筑物共计27项,建筑面积合计37934.41平方米,均办理不动产权证;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计28项,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标的西至站台路、北至准噶尔路、南至阜新路、东至迎宾路坐落在京新高速进入阜康市入口处,人流量较大,外部配套设施齐全,入住便利度较高,交通较为便捷。
特别提醒:1.部分房屋已出租(南楼二层已出租(779.32平方米),租金按年缴纳,租期至2033年。
南楼四层(32平方米)已出租,租金按年缴纳,租期至2025年。
南楼四层(194平方米)已出租,租金按年缴纳,租期至2030年。
南配楼四层(189.31平方米)已出租,租金按年缴纳,租期至2024年。南楼由于楼体广告需求,一楼办公区域门头铭牌悬挂一处,占用面积为营业处所门口上方长1米,宽1米位置,该房楼顶中部广告位方长1米,宽1米两处广告位无偿使用至租期结束。租期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2.部分房产已出售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北楼五层、六层已售卖,七层抵债。
南楼1层移动公司机房92.41平方米已售,其余面积空置。
南楼八层已售,南楼九层已售,南楼十层200平方米移动公司已售;剩余面积378.08平方米空置。
南楼11层、12层移动公司已售。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可以办理竞买贷款。<贷款标准以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条件为准,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承诺>。该标的物竞买者如达到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放贷标准可先支付30%成交金额,剩余70%由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贷款形式支付。<贷款标准以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条件为准,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承诺>。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单位: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清收组,账号:8060010012011019910010,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行号:402885000016)(以到账为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28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公司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预展时间: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20日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12:00时
现场拍卖网址: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六楼拍卖大厅
联系电话: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0991-2650307、13394913176、13639930008
    
 
                   2022年6月10日